前總統陳水扁想藉大法官解釋翻身的希望落空,大法官今天作出665號解釋,宣告台北地院的分案規定不違反法官法定原則;此外,刑法重罪羈押規定、檢察官對審判中法院停止羈押裁定可提起抗告的規定也都不違憲。
目前分類:時事 (3)
- Nov 02 Sat 2013 16:13
狂犬病到苗栗了??
- Nov 25 Wed 2009 00:50
苗栗第二選區 黎旭欽議員連任之路滿佈荊棘
- Oct 25 Sun 2009 14:58
關於大法官665號解釋文個人想法!!
大法官665號解釋出爐:不違憲
台灣司法撥雲見日前得黑暗嗎? |
|